民間借貸盛行,說明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少,而企業主深陷高利貸漩渦,則顯現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中小企業和民間資本的結合,既解決了前者資金缺乏問題,又給後者投資找到了出路,可謂是“珠聯璧合”,完全符合市場資源配置的要求。但這個看似完美的市場行為卻是畸形的,無論是借錢人還是借給人錢的人,逐利意識濃烈,但風險意識淡薄。借錢人盲目借貸,盲目擴張,最終深陷高利貸“漩渦”無法自拔;而放貸者“炒錢”氛圍濃厚,只追求高利率,對借貸者身份和償還能力一概不問,從而給投資安全埋下嚴重隱患。
無論是引導民間投資,還是解決企業融資難,市場的作用固然不可少,但政府規範、引導和監管也必不可少,尤其在市場失靈的時候。而對於違法的高利貸,政府的監管職責更是不容推脫。溫州高利貸之風盛行已有時日,但卻未見政府拿出切實有效的手段加以規範和約束,如今,資金鏈斷裂,企業主跑路,損失難以估量。
溫州老板“跑路”折射借貸市場的雙重缺失。要避免這種情況的蔓延,就需要著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拓展民間資本的投資渠道。這是一體兩面之事。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除了銀行要降低貸款門檻,提高貸款比例外,政府有關部門要創新金融體系,比如讓民間資本籌建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專業性機構,實現民間資本和中小企業規範、無縫對接,這同時也解決了民間資本的投資出路問題。同時,政府應規範民間資本的運作方式,嚴查違規放貸行為,以保護借貸者和放貸人權益。(時間:9月26日 來源: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