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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權思想與“偽商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25 15:02:47  


 
  有律師認為,某些商家的這種做法其實“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涉嫌虛假宣傳和捏造事實,‘領導專用’,明顯是在誤導消費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第二章第九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政府特供、領導專供”,被商家當做“保護傘”與促銷招牌,拉虎皮、做大旗,並非個案。政府指定某某品牌一旦被人利用後,對其他競爭對手很不公平。因此,“領導專供”泛濫,實際上傳遞出了一個傷害政府公信力、影響社會風氣、造成腐敗浪費與不正當競爭的危險信號。

  我們在譴責了不法商販之後,也要分析分析那些“領導專用酒”的買主們。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這種“領導專用酒”為什麼有市場?深層原因是有的人對這裡邊滲透出來的“特權味兒”感興趣。一種奇怪的悖論出現在此:一方面,人人都對特權思想口誅筆伐,另一方面,又人人都想沾特權一點光。就在這種糾結當中,商家獲得了商機,其實,這只是一種“偽商機”而已。(時間:10月25日 來源:數字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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