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新的例子,則是11月7日至20日,巴西的一起溢油事故。責任者也是跨國公司雪佛龍公司。事發後,該公司卸責表現和康菲如出一轍:並沒在第一時間停止鑽機工作,也不配合調查,甚至拒絕同媒體正面接觸……但當巴西官方立即決定對其施以重罰時,雪佛龍公司態度大變,不僅承認負有全部責任,並一再公開道歉。
這或許是渤海溢油事故和以上他國漏油事故的主要不同之處。相較之下,我們對涉事者的追責力度,如隔靴搔癢,觸不到它的痛處,它當然有恃無恐。出事半年來,仍沒有受到應有的重罰,你怎能指望一家以逐利為天職的企業,以道德自律來主動割肉理賠?以現有法規,康菲公司目前只受到2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這對於數百億美元身家的外企而言,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應急資源制度化,應急技術體系完善化,賠償制度規範化”,這是墨西哥灣漏油事故處理給我們的啟示,而康菲事件正好是完善這些方面的契機。面對康菲劣行,相關應急機制、法律制度不能再原地踏步。
而外企在華屢“闖紅燈”,也與他們的“超國民待遇”有關。一些地方為招商引資,對此一忍再忍,導致外企的社會責任變成雙重標準,在中國大大“走樣”,所以除了完善和嚴格執行社會責任相關法律法規,中國應積極倡導所有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包括跨國公司。一視同仁,嚴格執法,才能保證康菲卸責事件不再重演。(時間:12月20日 來源:新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