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蹤跡難覓,普通用戶投訴無門。目前,互聯網的絕大多數應用採取的都是免費的手段來獲取流量,要麼通過廣告來盈利,要麼通過道具收費的方式來盈利。但對於某種產品來說,免費大當其道。這讓很多互聯網公司用著“免費”的借口,推脫自己的責任。之前,一些互聯網創業公司倒閉,如郵箱、博客、SNS、團購等等。但是,這些網站擁有大量的用戶UGC(用戶生成內容),甚至擁有不少的賬戶餘額。它們往往不告之用戶,往往把服務器一撤,就將公司關張。
“雖然是免費,但用戶一旦使用,雙方的合約就成立 ,那麼網站就需要盡到基本的信息安全保障責任。”趙占領認為,網站採用明文密碼的方式保存用戶名和密碼,沒有盡到基本的責任,需要對這一事件進行賠償。
個人用戶維權成本高:“用戶往往損失了幾十元,但如果要維權,則需要花費幾百、上千元成本”
即使有了“被告”,個人用戶信息洩漏案件往往無疾而終,維權之路還是舉步維艱。
趙占領告訴記者,因為立案、取證的過程非常漫長,需要先確認個人信息洩漏,還需確認造成的損失與影響,還要考量網站是否負有責任,每一個過程都需要花費不短的時間。
對於“責任”,法律上考量得非常細致。趙占領以垃圾郵件為例,如果收到垃圾郵件的是某網站的注册郵箱,廣告郵件來自這個網站,那麼就不算垃圾郵件。但是,如果收到來自從未注册過的網站的廣告郵件,那麼這就是垃圾郵件。並且,如果在注册協議裡網站已經向用戶做出相關聲明,即便收到垃圾郵件,也不構成侵權。
對於公安機關來說,付出的調查成本與結果往往不相稱。北京大學網絡與信息安全實驗室主任陳鐘教授告訴記者,網警需要通過各種記錄去調查,取證,往往一件很小的用戶信息洩漏事件上,如若要將整個過程查完整,需要花費幾個月的時間。並且,調查出來之後,也不一定能夠給涉嫌肇事者量刑。
“用戶往往損失了幾十元,但如果要維權,則需要花費幾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成本。”趙占領坦言,這還不包括時間成本。這讓許多用戶自認倒黴,無意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