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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康菲10億賠補更重要的是監管歸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30 13:53:01  


 
  必須明白,康菲公司出錢賠償,不是息事寧人那麼簡單,而必須對自己的污染行為買單;相關部門要求康菲公司出錢賠償,更不是息事寧人那麼簡單,而是代表受害公眾和納稅人,要污染企業對相關的社會成本買單!

  這種社會成本,包括沿海受到污染的養殖戶的私人漁業損失,也包括相關漁業資源和海洋環境的公共利益損失。10億元賠補夠不夠,暫且不論;3.5億元的基金夠不夠公共利益損失賠償,還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窮追不舍。在去年8月,媒體曾報道,國家海洋局擬就渤海灣漏油事故向中海油與康菲巨額索賠,然而至今沒有下文。人們不知道,國家海洋局的索賠,是否包含在這3.5億元基金之中。

  按照我國有關法規,海上溢油事故破壞環境的行政處罰罰款上限為20萬元。顯然,不能指望這種罰款,對相關企業形成震撼和威懾。讓污染企業對污染行為的社會成本買單,納入利益機制,是治理污染的不二法門。但如果相關部門不能歸位盡責,則一切將成空談。康菲公司賠償,能否形成一種長效機制及慣例,而不是一時之需的特例,尚有待觀察。對層出不窮的污染事故來說,特例不起作用,慣例才有效果。(時間:1月30日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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