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商局質疑電信按分鐘收費不合理,《人民郵電報》撰文稱讚賞工商局為消費者維權的勇氣,但指其越權執法。雖然知名律師邱寶昌清楚地解釋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層級高於並非電信法的《電信條例》,並稱只要是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矛盾時,工商部門都有職權進行監管,但這只是理論上的一廂情願。揆諸於現實的層面,事實上是沒有任何一個層級的工商部門能真正對電信部門的不合理收費予以監管。
所以,儘管人民郵電報的文章無理指稱工商部門越權執法,招致公眾的一致質疑與詬病,但有一點《人民郵電報》是沒有說錯的,對電信部門收費能行使管理職權的而且能管得動的,只有電信部門的主管部門———工信部。換言之,只要工信部不進行正式的表態,那麼就算是各級工商部門對電信收費的不合理性予以了沸反盈天式的質疑,也絲毫動不了電信部門的收費標準。
這樣一個結果無疑是令人萬分沮喪的,電信部門之所以敢於長期堅持不以秒計費,我想,除了巨大的利益驅使之外,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就在於,除了工信部,沒有其他的部門能對電信部門的收費予以真正的監管,這就如同直接受發改委管理的中石油、中石化一直是漲多降少備受詬病的原因一模一樣。
從以往的事實來看,指望工信部對中國電信行使監管權力,則無異於現實版的老子查兒子。直管部門的監管失位,加之缺乏有效的監管約束,自然就造就了中國電信這樣的國企“巨無霸”在收費上的霸道與蠻橫,這當然是壟斷造成的巨大癰疽。試想,整個電信行業就只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三家規模龐大的運營商,其他的運營商無論在信譽上,還是在規模上都無法與這三家進行有效的競爭,這也為中國電信敢於堅持不按秒收費造成了外部環境。
由此來看,中國電信的強勢,內部原因而言,在於工信部管理上的失位,外部來說,則在於缺乏有效的市場競爭。不解決好這兩個關鍵問題,則人們對於電信收費的不合理性就算是意見再大,恐怕也只能停留在質疑的層面,而無法“叫停”。(時間:2月15日 來源:渤海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