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1972年建立第一對國際友好城市以來,至今已經在世界上129個國家締結了1817對友好城市,也就是說,今天的中國,按每一對友好城市友好互訪每年一次的比例來計算,平均每天可能有三個團次的地方省市對外訪問。在這麼龐大的地方官員對外活動中,有多少劉姓官員“混跡其中”,也是可想而知了。因此,培養地方官員,尤其對那些對外締結了友好城市關係的地方官員進行外交素養的培訓,乃當務之急。
第一就是建立正確的友好城市觀念,很多時候,“友好城市”的名頭,被一些功利主義和短期利益所蒙蔽,沒有把“友好紐帶”落足於地方政府的態度和對友好城市的觀念上,把友好城市簡單化為兩地經濟往來服務的工具,放大招商引資的重要性,放棄了應有的價值立場。
第二是應知悉國際通用的外交抗議方式,如當面提出抗議、退席抗議、中止會談,或減少會見時間,或降低會面規格,事後正式抗議。而作為“國際友好關係”的城市,本有很多聯繫渠道,可以實時進行溝通。以南京為例,可以通過友好城市關係渠道,對河村這樣的人物當選市長表達憂慮和不安。表達憂慮和不安,在外交關係上是允許採用的行為,也是友好城市關係方的正當權利。
第三是做好突發危機預案。假如對方存在挑釁的可能,該如何應對?這應是地方官員外交活動之前必做的功課。
最後,應認清外交的宗旨。外交為內政服務,外交不是國際交際活動,不是請客送禮,外交是為國內政治和本國人民服務的,任何損害本國利益的外交均是失敗的外交,任何縱容損害本國利益的外交均是不可接受的。假如外交不能實現為本國利益服務的宗旨,那麼這樣的空外交不要也罷,換句話說,假如城市外交活動換不了對方的尊重,那麼國際友好城市之名又有什麼稀罕的?(時間:2月23日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