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該案件24日上午在網上瘋傳,下午即進行了傷情鑒定,次日(25日)合肥市公安局發微博稱,陶汝坤並未被取保候審,受害者傷情鑒定已於近期進行,待傷情鑒定出來之後,案件將進入司法程序。而且,公安局的微博是繼陶汝坤父親陶文的微博道歉之後發布的。少女被毀容事件發生了5個多月毫無進展,何以在網上曝光後如此緊鑼密鼓地開始了這一連串動作?公安局的微博案情公告是不是與陶文的道歉配合得太過默契了?倘若沒有強大的權力之手,哪來那麼多巧合?誰願意如此配合?
現在反思“官二代”的標簽論,並非沒有意義,但也必須先澄清這三個問題。(時間:2月27日 來源:揚子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