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合理之處在於,一方面扭曲了城鎮公墓的公益定位,另一方面又使行政部門實際上壟斷了經營性公墓的市場供給。而建立在嚴格審批制度下的公墓經營,顯然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需求。這不可避免地導致,公墓價格不合理地上漲以及違規經營亂象頻出。
根治目前墓地價格過高的亂象,有三種選擇:一是讓城鎮公墓回歸公益定位,不以贏利為目的,嚴格進行政府定價,價格只包括建設成本、管理成本等基本費用。
二是不改變城鎮公墓經營性定位的前提下,打破公墓經營殯葬事業單位壟斷,同時,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只要符合公墓建設標準,即應允許各種資本建設、經營各種公墓、陵園。
三是兩種方案的中和,政府應讓城鎮公益性公墓為主,經營性公墓為輔,同時改革公墓管理審批制度,允許其他資本進入。這也是最切實可行的。
但是,無論哪種方案,都應該明確政府有責任為城鎮居民提供公益性公墓,打破目前經營性公墓的壟斷。
現在,一些地方已經意識到這些問題。比如,2009年,北京建成了首個公益性公墓,位於東五環外、朝陽區黑莊戶鄉的長青園骨灰林。顯然,這樣的公益墓地需要更多。然而,僅有這些不夠,有關方面更需要做的是,依據現實情勢,對20年前制定的公墓管理制度進行改革。(時間:4月4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