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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是否真被“收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26 10:27:47  


 
  其二,深圳能否盡快出台南科大章程,明晰政府與學校的關係。去年深圳市發布了《南方科技大學管理暫行辦法》,這被輿論解讀為南科大基本法,但無論從《辦法》 的相關條款分析,還是從制訂《辦法》的程序看,該《辦法》都只是行政規章,而不是真正意義的大學章程。真正有助於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大學章程,應該通過立法程序。於南科大而言,其章程就應該提交舉辦者所在的立法機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討論、審議。這樣制訂的大學章程,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大學的憲章。更重要的是,這可以清楚界定政府的權責,約束行政力量越權干涉學校的人事權、財權和教育教學、學術研究自主權。目前的《辦法》與大學章程相比,顯然難以起到約束行政權力的作用,就是《辦法》規定了政府的權限,但由於沒有問責機制,行政還是可以不受制約地干預辦學,大學還是難以擺脫行政化的困擾。所以, 南科大能否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就看接下來深圳在這方面有無進一步作為。

  修訂我國教育法律法規,以及制訂真正意義的大學章程,這不僅對南科大一所學校的改革、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對我國整體教改至關重要。否則,現行法律法規不修訂,落實教改綱要就面臨違法的困境。另外,困惑我國高校的行政化問題也就難以得到化解。為此,如果南科大真被“收編”,也就可以提前宣告我國《教育規劃綱要》成為一紙空文,國家整體的教改也就不值得期待。這顯然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局面。為南科大,也為我國教改,我們期待著教育主管部門和廣東省、深圳市有積極的作為。(時間:4月25日 來源: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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