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職稱評審專家之所以明目張膽地開房接受賄賂,蓋因這類事在有些地方已心照不宣,成為潛規則。以網友爆料的消息分析,能打聽到評委名單,能收到索賄短信,能在某個時間節點前將賄賂送進去,已經要“燒高香”了,這表明,某些高校的職稱評審,已完全異化為“權學交易”。評審專家用評審權尋租,而希望能評上職稱者,四處運作,“跑職稱,要職稱”。
需要注意的是,這是湖南省全省範圍的評審,還不是一所擁有職稱評審權的高校內部的評審。在全省範圍內,有省教育廳的監管,評審專家尚能如此運作,一些高校關起門來進行的內部評審會怎麼樣?如此職稱評審,評的哪是學術貢獻與專業水平,分明是權力大小、金錢多少,以及運作手段的高明與否。
湖南及時停止涉事專家的評審資格,是值得肯定的。但對此事的處理,不能止於此。對這一事件,一方面要啟動學術調查,調查所有涉事專家的學術違規行為,如果違規事實確鑿,不但要取消其評審專家資格,還應給予取消學術頭銜等處罰。另一方面要啟動司法調查,評審專家公然索賄,已經觸犯《刑法》,應追究刑責。
另外,湖南省還有必要以此為線索,展開對高校職稱評審的全面調查。除了調查評審專家的索賄行為之外,還要治理“跑職稱,要職稱”。這同樣是影響職稱評審公平、公正的違規行為。對於運作、公關者,應視情形取消其評審職稱的資格,同時追究法律責任。
要治理日益嚴重的學術評價、評審異化現象,關鍵在於取消學術行政評價、行政評審。從本質上說,目前幾乎所有的學術頭銜評審、科技成果評審、職稱評審,其實都是行政評價、行政評審,是以行政為主導進行的學術評價行為。在行政主導之下,所謂的專家是行政機構遴選出來的,進而學術的評價,很難堅持學術標準,而會演變為行政指標和利益標準。改變現行的學術評價模式,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機構成立能獨立運行、不受行政干擾的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和現代科研院所制度,才能阻止學術評價、評審的異化趨勢。(時間:5月7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