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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靠公安局長的烏紗擔保?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16 16:31:15  


巧家爆炸案現場
  為了回應輿論的質疑,近日雲南巧家縣召開“5•10”爆炸案通報會。巧家縣副縣長、公安局長楊朝邦表示,“我可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是否有其他人員參與等情況,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中。” 

  這起爆炸案案情撲朔迷離,引發全國輿論關注,比如趙登用的作案動機究竟是什麼、爆炸物究竟來自何方等關鍵問題,參加通報會的一些記者都稱以巧家縣目前公布的現場錄像看,證據鏈不夠充足,難以服人。

  對這樣的案件,只有經過縝密調查,證據確鑿可信,得出的結論才能有說服力,平息各種揣測。可是,當地公安局長卻用烏紗帽擔保,指認趙登用就是製造爆炸案嫌疑人,想不引發新一輪質疑都難了。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是基本的法律原則,應當成為辦案部門的行動指南。“5•10”爆炸案嫌疑人到底是誰,當然得用事實說話,用嚴密的證據鏈佐證。身為公安局長的楊朝邦不會不清楚這些常識,可他卻搬出烏紗帽擔保,莫非底氣不足?

  這起爆炸案,從最初的一名年輕女子為引爆人,到趙登用“閃亮登場”;從疑似拆遷糾紛引發,到警方稱的“趙登用存報復社會心理所致”;從炸藥來自何處等細節難以自圓其說,到用兩年前趙登用的QQ聊天推定作案動機等,無疑都需要更多的鐵證。

  如果辦案只需公安局長擔保就萬事大吉,辦案程序、法律正義從何談起?因此,楊朝邦越是急不可耐地拿名義和前程擔保,越說明此案不能匆匆下定論,而必須作更深入的調查取證,從而得出一個經得起檢驗的結論。這也是捍衛法治公正的必然要求。(時間:5月16日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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