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幾乎就在王副部長驕傲地宣布“政府採購10年節約6600億”的同時,今年審計報告揭示,由於政府採購標準的制定和採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審批、授予、考核、處罰全部都由財政部一家負責,審批監管不夠嚴格,也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並由此引發了一些問題。究竟是財政部的自說自話靠譜,還是審計部門的獨立監督有說服力,答案不言自明。
網友對“政府採購10年節約6600億”極盡嘲諷之能事,至少證明兩個問題,其一,對政府採購,官方與民意之間的認識有多麼遙遠的距離;其二,對政府採購必須盡快強化制度建設和第三方監督,信口開河的“政府採購10年節約6600億”背後,其實隱藏著“花得還不算多,還可以再花”的危險衝動。這一點必須警惕。(時間:7月9日 來源:珠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