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瑞揚夫婦家裡被查出1000多萬現金和9件北京市房產證,目前還無法證明都是從拍宣傳片中獲利,據知情人分析,主要是劉瑞揚在運輸局任職時,其分管貨車採購是不受監管的,劉瑞揚有可能在貨車設備採購中尋租。
知情人的這些分析和猜測,需要調查進一步證實。但可以肯定,劉瑞揚夫婦的1000多萬現金和9件北京市房產證與其家庭合法收入是不相符的。劉瑞揚夫婦是一對貪官,是不爭的事實。那麼這起腐敗案帶來的啟示是什麼?
一者,鐵道部要反思,到底還有多少部門和機構缺少必要的制度約束和監督,有多少劉瑞揚在監督“真空”中偷著樂;二者,審計和輿論監督形成的反腐監督合力,應該得到監管部門的普遍重視,不要放過每一個可疑的信息;三者,監管部門對權力的監督,對不符合常識的現象要敏銳一點,從中捕捉腐敗信息,更主動和更好的發揮監督作用。(時間:7月29日 來源:東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