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丁寧在決賽中吃到第一次罰分後就立刻清醒並改正自己的發球缺陷,應該說,對她決賽的影響還不至於那麼大。可丁寧像灌了“迷魂湯”,總是那麼“執迷不悟”,終于使自己被接二連三地罰分,這就怪不得任何人了。
丁寧輸球後抱怨說:“我一共只有四套發球,現在已經有三套被罰了,最近兩年我的發球從未被罰過,這次也不知怎麼了,我總不至於不發球吧?”這顯然是丁寧找來安慰自己的話。丁寧應該知道,你從前這麼發球未被罰分,現在被罰了,顯然是倫敦奧運會規則嚴了。半決賽已“警告”過你,決賽你卻仍然“鋌而走險”,就不該怪裁判了!
奧運征程已經結束,丁寧應該回去和教練好好研究研究,你發球被罰原因何在?畢竟你還年輕,才22歲,今後還有很多國際大賽,你還能那樣發嗎?這個教訓,不吸取不行。(時間:8月3日 來源:海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