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的“名人”故里爭奪,雖然荒誕,但動輒千萬、數億的“大手筆”比比皆是。而公共資源的動用,不該如此隨意,一旦這些錢打了水漂,也斷沒有不了了之的道理。當初沒有充分發揮監管、把控效用的相關部門,此時更不該坐視不理。在反思自身監管責任的同時,更應該及時追究當初地方主導部門的責任。唯有此,才能在履行自身監管責任的同時,以儆效尤。
名人故里“爛尾”了,公共資源被浪費了,不能沒有個說法。相關部門應該及時出手,對鬧劇的導演者施以懲戒。否則,打著“文化搭台經濟唱戲”旗號的“名人”故里爭奪戰,就成了以大量公共資源為試驗品的,只賺不賠的“政績買賣”項目成功了經濟效益有了、政績得到體現,項目失敗了,也沒有責任追究。到那時,誰還不前赴後繼?
名人故里“爛尾”了,但之前未起到把控作用的監管部門,不能繼續“爛尾”下去,否則,將還有多少公共資源被打水漂?(時間:8月18日 來源:青島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