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反腐體系的制度設計都應該包含“預防”和“追懲”兩個層次,既要合理配置權力關係和設計有效制度防患於未然,將貪腐行為扼殺在搖籃之中,譬如實現官員之間相互監督的權力關係,將官員收入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同時又要加重治理腐敗的懲處手段和力度,譬如劃定衡量官員腐敗程度的限額,擴大追究腐敗官員法律罪責的權重,讓官員對腐敗望而生畏。所以,如果想要設計出一個“腐敗零容忍”的反腐體系,那麼,“表哥”就不能在被曝出擁有數塊名表、天價眼鏡之後依然可以正常上班,陝西省財政廳就不能在被劉艶峰實名申請公開楊達才工資信息時,以楊達才的工資不屬於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為借口推諉了事。
我們不能寄希望每一名腐敗官員都因為微笑而被曝光,也不可能完全依賴網友們憑借火眼金睛搜尋官員身上穿戴的名品,我們更希望看到像“表哥”這樣的官員每個月的工資表。因為假如“表哥”沒有微笑,我們無法斷定是否依然能夠曝出他的違紀問題,他究竟還能不能停職落馬,又究竟還有多少“表哥”的同僚們,依然在繼續腐敗而沒有“微笑”。(時間:9月25日 來源:觀點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