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警方搜集的構成任建宇被勞教的證據中,還包括一件印有“不自由,勿(毋)寧死”的T恤衫。在中國,如果一個公民連“不自由,勿(毋)寧死”的表達都有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嫌疑和危險進而被勞教,那麼,究竟是什麼在“顛覆”著法治以及國家,不是一目了然了嗎?
可惜,重慶市勞教委並沒有在薄熙來的政治失敗中趁勢修正自己的錯誤,而是將錯就錯,以公民的自由為代價,拒不認錯。如果不是任建宇聘請了律師,且其父要他“清白地出來”,任建宇也不可能提前被釋放。
據任建宇律師的《談話筆錄》,10月18日下午,重慶第三中級法院方面對任建宇說,希望他和重慶勞教委雙方面談,官司算任建宇贏了,“法官還說,如直接判他們輸,勞教委面子過不去”。
其實,這個案子,誰輸誰贏還用判定麼?如果重慶市勞教委不改正錯誤,那麼,它還有什麼“面子”可言?(時間:11月22日 來源: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