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方,素有“法不責眾”的不成文規則,例如,在幾年前安徽阜陽腐敗窩案中,涉及買官的副科級以上幹部達百餘人。阜陽市有關部門當時稱:“如果大換血,將導致一些部門癱瘓。”同樣,在不雅視頻風波中,有關部門或許同樣擔心,一個雷政富已經引發了公眾輿論的狂潮,如果一下子查辦多名廳級官員,由此而產生的震動是不是很難承受?其實,這樣的擔心是不必要的。且不說紙裡包不住火,該來的終究會來,這樣一則影響惡劣的醜聞不可能永遠沉寂下去;如果當時就查辦並公開這一眾官員和高管,也只會增加政府的權威和公信力,讓社會公眾多一點信心和信任。
畢竟,寡也好,眾也好,人數並不是衡量黨紀國法出手與否的依據。如果確實有那麼一部分官員和國企幹部蔑視公理和正義,不憚以身試法,濫用人民賦予的權力,彼此遮掩回護,以規避問責,那麼,哪怕這樣的涉案人數再多幾個,也應該“一鍋端”,絕不姑息縱容。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下去,防止虎頭蛇尾。
如果“法不責眾”,那是對法律的褻瀆,也是對公眾監督的無視。反腐,必須打破“法不責眾”,才能徹底打消貪腐官員“要壞一塊兒壞”的僥幸心理,真正樹立法律的權威。(時間:1月26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