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連霍高速公路義昌大橋垮塌現場,終於通車。自1日垮塌後,救援善後還在緊張進行。不過,事故引出的另一起“輿論次生災害”,也悄然發生。
先是政府方面初步調查認定事故原因,系“非法生產、裝載、運輸煙花爆竹等情況”,招致一些群眾“推卸大橋質量問題”的質疑;接著,當地媒體報道此次事故時,因過多表揚各級領導積極組織救援、少了對遇險車輛和遇難者的信息提供,引發網友一片噓聲。
過去相當長時期,一些地方對“出事”的第一反應,就是“瞞”與“捂”。隨著中央對“瞞報”現象的零容忍,加上互聯網傳播新格局,“瞞”絕無可能,“捂”亦此路不通,許多地方政府和部門轉變思維“熱回應”,值得肯定。義昌大橋垮塌後,省市兩地的現場救援快速有力,信息發布也稱得上“早報”、“多報”,然而,還是讓自己陷入了信任困境。個中原因值得深思。
群眾期待怎樣的“回應訴求”?一起事故發生,生命逝去、親人悲痛,讓人揪心,此時尤需相關部門在回應時能換位思考、設身處地,與民意同頻共振。若只是急於表白地方領導如何處置得力、“家屬情緒穩定”,甚至早早宣布事故“與工程質量無關”,不僅難以對接群眾的信息饑渴和情感訴求,恐怕還會引起反感,引發負面猜測。
以此次義昌大橋垮塌為例。最初的“煙花元凶說”所以引來質疑,一是超出人們的常識認知,二是確有結論過快而失於草率之嫌。“7•23”動車事故發生時,有關部門早早宣稱“雷電造成”,國務院調查組長達一年多的調查認定系責任事故;而在雲南巧家爆炸案中,被當地公安局局長“敢以仕途擔保”的“嫌疑犯”趙登用,事後證實“是爆炸案受害人之一”……這些教訓告誡我們:事故處置不當,回應不準確,倉促定性不僅容易發生錯誤、引爆輿情,還可能讓事故真實原因被掩蓋遮蔽,最終造成政府公信力嚴重受損。這也正是為什麼,中央領導一再強調突發事故要“早報事實,慎報原因”的深意。
必須承認,一些事故發生確有不可思議處,一些問題也確實複雜曲折。但越是不可思議,越要證據充分有力;越是情況複雜,越要分清輕重緩急,既需要對大家最為關心的傷亡信息多一些權威發布,又要對事故原因的認定謹慎科學。當然,並非調查時間越長才叫“科學嚴謹”,關鍵在於,結論能否經得起科學檢驗、歷史考驗?事故原因公布時能否擺脫“有結論無論證”的簡單灌輸?公眾的疑點,能否得到更有力的解答?否則,在義昌大橋的煙花小概率原因與時有發生的“橋脆脆”、“路垮垮”現象面前,公眾難免有自己的傾向。
政府對突發事件的回應能力,表面上看取決於危機處置的應對技巧,實質上決定於對權力來源的認識程度。如果把百姓“放在最高位置”,就會更加關切百姓的痛感、憂心群眾的顧慮;如果明白“讓人民監督權力”,就會直面事故疑點、及時發布信息;如果銘記“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就會組織力量對每一起事故進行負責任的調查,汲取教訓,避免悲劇再發。
每一起公共災難的發生,既是當地救援善後力量的一次檢驗,更是對政府回應能力的一次考驗。(時間:2月5日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