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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幅觸目驚心的地圖,它由公益人士制作,地圖的標題叫“中國癌症村地圖”,目前癌症村的數量被認為超過200個。(2月24日《新京報》) |
被污染的土壤俗稱“毒地”。毒地以往不為人所知,但從2004年來,大量的毒地事件陸續曝光。有鑒於此,早在2006年,國家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就聯合啟動了經費預算達10億元的全國首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但是,這次土壤污染調查的數據迄今為止並沒有公開。
2月24日,北京律師董正偉向記者透露,他收到了環保部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但令他失望的是,對他所提出的請求環保部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的申請,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
當然,環保部提到了“國家秘密”。近些年,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出台後,“國家秘密”成為了一個框,成為某些政府和官員抵制政府信息公開的“擋箭牌”。按照有關法律,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情的事項。但毒地信息的公開和公布,並不是洩露了關係國防建設的秘密,不會讓我們的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不會成為外國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工具,相反,這些信息不公布,反而損害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毒地信息無論如何也算不上是國家秘密,應該予以公開。
毒地關係到千家萬戶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以及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都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
我們理解環保部門將毒地信息保密的苦衷。以往,有關執法機關對毒地上建築、種植以及清除污染監管不力,致使一些毒地被使用。所以,如果現在一旦公布,公眾可能會要求賠償、清除污染。因此,毒地信息很敏感。
但是,毒地信息不公布危害更大。讓生活在毒地上的人們因為不知情繼續受到污染,生命健康會遭受更大損害。毒地信息可以隱瞞一時,不能隱瞞一世,各種危害終究會曝露出來,政府公信力將更加流失。
因此,希望環保部門能採取穩妥的辦法,一方面及時公開毒地信息,滿足公眾知情權,另一方面大力治理以往的毒地問題,將社會危害降低到最小的程度。(時間:2月27日 來源:經濟參考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