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 別只當笑話看
從法律角度說,根據《高等教育法》的規定,“刻苦學習”是大學生的一種義務。換言之,大學生沒有做到“刻苦學習”,這在法律上確實屬於一種違法行為,而不是一句笑話,這樣的理解并沒有錯。但是,違法了并不意味著就會受到懲罰,就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這是兩碼事。因為《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都沒有規定針對大學生沒有“刻苦學習”情況的處罰條款。
然而,不管大學生學習不刻苦是否涉嫌違法,這都是對大學生本人的一種不負責任,是在浪費寶貴的青春,并不利於自己的成長。如果大學生在校期間學習還不刻苦,既不能“刻苦學習”理論知識、專業課知識,又不能“刻苦學習”實踐能力,而是整天翹課、玩網絡游戲,那麼畢業之後就不具有就業競爭優勢,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反而給人造成一種大學白讀了的誤解。而且,不論是大學生,還是中小學生,“刻苦學習”都是他們的主要任務。
當然,一些大學生不履行“刻苦學習”義務,除了大學生自己對學習認識不到位,對自己不負責任之外。最關鍵的是,由於大學生是成年人,高校不再像中小學那樣管著大學生,而高校對大學生學習不刻苦行為又缺乏有效的監督和處罰機制,使得大學生不必為學習不刻苦行為承擔後果,付出代價,進而助長了大學生學習不刻苦的歪風邪氣。大學生學習不刻苦的後果,只是畢業後找工作有困難、就業不理想。
因此,要讓大學生履行“刻苦學習”的義務,首先,高校要加強對大學生的道德教育,引導大學生正確認識“刻苦學習”的重要性,讓他們自覺“刻苦學習”。其次,更重要的是,高校需要完善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倒逼大學生“刻苦學習”,不能放縱大學生自甘墮落。高校應該守護好大學生的出口關、畢業關,由當前的“嚴進寬出”格局改變為“嚴進嚴出”格局,這也是保障大學畢業生質量的必由之路。高校需要嚴格、嚴肅期中、期末考試,增加考試難度,糾正考前劃重點等錯誤做法,讓學習不刻苦的大學生掛科、畢不了業。對於掛科比較嚴重的大學生,就該及時給予退學等處理,不能讓質量不達標的大學生順利畢業。(張立美)
(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