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是否混淆了“服務價格”與“搶票價格”、正常服務與不正常的“搶票服務”的概念?提供購票平台、代人購票,都沒問題,這屬於合理合法的服務,服務費市場定價也沒問題。但“搶票”則觸及市場規則,損害更多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益,在此基礎上的加價收益就理應不合法。
為何黃牛的“搶票服務”不合法,“正規商家搶票服務”就合法?穿了馬甲的黃牛,網友們照樣認識,監管部門怎麼就認不出來呢?早在2013年,工信部和當時的鐵道部就曾要求封殺軟件商的“搶票神器”,認為這是強行加塞行為。可多年過去了,這些“搶票神器”不但沒有消失,反而越做越大。
2019年鐵路春運期間,12306網站也將推出“搶票功能”,但與第三方平台的“搶票”不同,12306的候補購票不僅免費,而且購票者機會均等。相比之下,那些第三方平台的“加速包”就更顯得不厚道了。(來源:新京報 作者:馬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