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16日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根據《意見》規定,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絕隔離、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可按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3月16日新華社)。
這些天,“內防輸出、外防輸入”成了各疫情防控通知通報中的高頻字眼。就目前國內疫情總體形勢和防控措施而言,向外輸出疫情的可能性已經微乎其微;相反,全球151個國家87182例確診病例卻時刻提醒我們“外防輸入”更為重要。從前幾天被河南鄭州群衆刷屏的海外旅行歸國確診人員郭某鵬,到在登機前使用藥物降溫退燒、不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的意大利返京人員廖某君,都印證了“外防輸入”至關重要。
在這個特殊節點,五部門聯合發布《意見》,既是要鞏固國內目前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效之舉,更體現了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的態度。
《意見》重要在哪?重要在面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現擴散態勢、通過口岸向境內蔓延擴散風險加劇的嚴峻形勢,為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築牢國境衛生檢疫防綫,遏制疫情通過口岸傳播擴散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16日召開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了一起瞞報疫情由境外入境案件的調查情況——登機時服用退燒藥、未如實向乘務人員提供個人健康狀況和同行人員情況的美國歸國人員黎某被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黎某已出現身體不適,若根據邊境管控政策,難以順利入境,於是選擇采用藥物降溫、瞞報不報等行為逃避檢疫。由此可見,《意見》的發布為妨害傳染病防治,特別是邊境檢疫防控的行為上了“雙緊箍”,形成了防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