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民革中央將向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提交《關於規範人臉識別信息采集,保障公民權益的提案》。提案建議:一、推進人臉識別生物信息專項立法工作。二、為人臉識別技術在社會生活場景應用層面設立行政管理職責。三、集中整治不規範和非法安裝人臉識別攝錄采集活動。四、清理電子政務平台過度依賴人臉識別數據的安全漏洞。
正如提案所提到的,當前人臉識別是AI重要應用,在公共交通、城市治安、疫情防控等方面成為政府部門的重要幫手。但是在現實中,人臉識別技術出現大量被濫用的情況,直接侵害公民隱私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不僅如此,面對人臉識別技術涉嫌濫用的情況,個人也缺乏博弈的手段。一些突出問題被媒體曝光後,輿論多將其視為爭議話題,部分案例對簿公堂,如浙江某大學副教授發起的國內“人臉識別第一案”,因為原告的積極作為而受到關注,但也只是局限於輿論影響。這樣的案例對整個社會不具備警示意義,個中原因并不複雜,歸根結底就在於,人臉識別技術濫用當前并不會面臨太大的法律風險。
目前人臉識別技術爭議話題頗多,比如人臉識別信息的洩露風險,比如備受爭議的小區門禁系統,不少地方在技術提升過程中普遍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但其中的安全隱憂頗受關注。業主信息是否會洩露,一旦洩露又該如何追責,這些問題目前并不明確;又如在未告知的情況下采集人臉識別信息,涉嫌侵犯個人隱私。此前在部分地方出現過商品房銷售現場使用人臉識別從而開展精准營銷的現象,雖相關部門為此發文禁止類似行為,但由此可見人臉識別的安全風險已呈擴大之勢。
另外一個普遍問題在於,各方在推廣人臉識別技術的過程中,往往具有明顯的強制性。南都發布的《人臉識別應用公衆調研報告(2020)》顯示,有超過六成的受訪者認為人臉識別技術有被濫用的趨勢,其中有相當比例的受訪者表示曾在門禁考勤過程中遭遇(無其他替代方式的)強制人臉識別,而對有其他替代方式可選情況下的人臉識別,人們的認同度和選擇傾向并不高。現實中人們往往面臨這樣的困境,如果不接受人臉識別,那就不能享受相應服務,而這其實也是“人臉識別第一案”的焦點問題。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人臉識別是新的技術現象,但與此相關的立法并非完全空白。比如,包括民法典、網絡安全法在內的多部法律,都明確要求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網絡產品和服務,“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當前在人臉識別技術推廣的過程中,是否做到了“向用戶明示”?恐怕很多場景都要打一個問號。人臉識別技術應用亂象牽扯甚廣,不同主體不同場域所表現的問題也有一定的差異。就此而言,此次民革中央的提案可謂極具針對性,而其中最迫切的顯然是做好專項立法工作,不少地方已經針對人臉識別問題開展立法,但其局限性顯而易見,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廣泛,早已不是一地之現象,盡快開展國家立法,可謂當務之急。(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