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5斤芹菜被罰款6.6萬元!連日來,陝西榆林一對夫婦的遭遇及其引發的熱議,持續霸占各網絡平台的熱搜。
5斤芹菜,20元的收入,6.6萬元的罰款,鮮明的數字對比之下,當地執法部門的操作,不僅引發網友不滿,也引來國務院督查組的關注。而面對問詢,當地市場監管局一位副局長直言“過罰不相當”。
其實,根據報道,這已是一件舊事,發生在去年10月份。之所以時隔近一年才引發關注,是因為國務院督查組接到群衆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上的爆料,於近日進行調查走訪才被曝出。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知道過罰不相當,當初的處罰決定是怎麼經過層層批准的?近一年來對於被罰的商戶有沒有采取過補償措施?如果不是引起督查組的關注,事情是否就不了了之……
食品安全無小事,對違法經營者進行處罰甚至加大處罰力度,於情於法於理都無可厚非,但前提是執法要有度,要量刑定罪。
據報道,當地執法部門是在取樣檢測一個月後才進行的處罰,而當時店主剩餘的5斤芹菜早已售罄。
這也是此次執法為人詬病的地方:如果芹菜質檢不合格,為何不第一時間召回,以便將可能發生的危害降到最低?為何不及時嚴查源頭、供應商等市場鏈條的各個環節,找出不合格的根源在哪?為何要拖到一個月後才進行嚴厲的頂格處罰?基於此,很多網友直指當地執法部門“只為罰款而罰款”“罰款實為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