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選擇放棄研究生,是個人正當權利,應該尊重,這也是人性化的一種體現,但“錄而不讀”的現象又必須改變,畢竟個體自由可以有,但不能傷害社會利益。如何破局?那就需要在程序和機制層面去發力。
現實情況是,大多學校都是在開學一段時間後,才能徹底確認。這個時候再去補錄其他考生,程序上也來不及,因為錄取工作早就結束。如果能通過完善機制把“確定讀不讀”這個事提前敲定,空出來的名額就可以及時補錄,兩不耽誤。如果經過幾次確認後,學生都明確了棄讀的意願,那除了個別特殊情況外,給予學生適當懲戒,倒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
研究生“錄而不讀”,不是某一方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性問題。過於苛責學生的選擇,盲目去懲戒學生,意義都不大。統籌各方,想方設法在機制上找問題、補漏洞,讓程序更規範合理,才能兼顧各方,守護住每一方的正當利益。(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默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