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強認為,按照現在國家批准的國標煙額度,國內電子煙市場年銷售收入大概在200億元,按照這個稅率粗略計算,將為國家增加100億元稅收,對整個國家的財政收入都會作出貢獻。“作為煙草產品,增加消費稅是合理做法。”李有強表示。
另一位行業觀察人士、財經科普作家謝宗博向澎湃新聞記者解釋,我國傳統煙草消費稅的征收方式為“生產環節從價從量+批發環節從價從量”,按照目前執行的稅率,在工業生產環節,甲類卷煙稅率為56%加0.003元/支,乙類卷煙稅率為36%加0.003元/支。卷煙商業批發環節,稅率為11%加0.005元/支。此次對電子煙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納稅。生產(進口)環節的稅率為36%,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
“電子煙的消費稅減少了‘從量征稅’部分,可以說是略低於乙類卷煙的稅負。由此可見,國家對電子煙市場的規範是采取了逐步推進的方式,在稅收上仍然保留了進一步加征的空間。”謝宗博說。
征稅環節會對哪些企業有影響?
電子煙行業專家陳中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根據公告,生產環節的納稅主體是品牌方,通過代加工方式生產電子煙的由持有商標的企業繳納消費稅。舉例來說,繳納36%稅的企業是悅刻、YOOZ等,代工廠、煙油提供方和尼古丁提供方等并不承擔這36%的法定稅負,但是,品牌方可以基於商業層面與供應商進行洽談,雙方共同根據目前的消費稅情況重新商定供貨和代工的成本等。
“代工方也會考慮如果品牌方完全承擔這36%的稅,有可能會活不下去,那代工業務也會越做越小,所以,品牌是可以和代工方商量成本降價的,但這僅僅是商業層面,并非法定層面的義務。煙草批發公司將成為批發環節11%的納稅方,從品牌方批發購得產品後,批發商加上批發價之後的銷售額進行納稅。”陳中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