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新規出台,旨在通過法律將這種綁定細化、固化,做到雷區可避、責任可追。簡而言之,要求明星接代言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出了問題不能只拿錢不擔責,而品牌更不能隨便找人背書,唯利是圖、唯流量是圖,一旦出了問題必須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維護消費者利益是底綫。
新規中點名的代言禁區,往往都是與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以及存在一些認知誤區的專業領域,未來更要成為法律強監管的重中之重。
順應這個思路,多地出台合規指南,對商業廣告代言予以規範指引。而現有法律法規也在與時俱進,尤其針對現行廣告法難以舉證認定的部分進行補充完善,對實質性處罰予以落實。
而明星個人及其團隊代言應慎之又慎,提升法律素養、保持合理謹慎,始終在法律邊界之內安排自身的廣告代言活動,做到代言主體知法、守法,共同營造規範有序的廣告市場。(來源:北京商報 作者:陶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