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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蘭考張莊村,一位年輕的“新農人”在大棚內采摘蘭考蜜瓜。新華社記者馮大鵬攝 |
近日,石家莊兩位農民李永平和於江,通過職稱評審,成為了全市最先取得初級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
李永平和於江,分別經營著農場和農業合作社,李永平的農場有1200多畝,帶動了500多戶農戶創收,於江的合作社有3000多畝地,輻射56個村讓102個參股農民每年增收3萬多元。
“職業農民”的出現,讓許多人感到很“迷惑”,就種個地而已,為啥還要評職稱?
其實,給“農民”評職稱并非新事,自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鼓勵各地開展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試點”以來,全國多地已啓動農民職稱評定工作,擁有一定技能和學歷的,農業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申請評定職稱,評審的對象,并非我們刻板印象中,“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而是以農業為職業,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收入主要來自農業生產經營,并達到相當水平的現代農業從業者——即新型職業農民。
那麼,這些“田秀才”“土專家”,是怎麼評的?評出來又有啥意義?
不受學歷、專業限制,還有現金獎勵、政策扶持,事實上不光河北,近年來,全國多地均啓動了農民職稱評定工作。
比石家莊更早出台,“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審實施方案”的,是山東省東營市,早在2018年,東營市就開始積極嘗試,一開始他們拿出來的方案,和事業單位用的評定職稱辦法差不多,但一討論,大家就發現不合適,拿論文、學歷、科研成果去要求農民,這怎麼行?山東省東營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職業培訓科科長高士友告訴記者“我們認為,要跳出傳統職稱評審模式,主要針對申請者的實踐操作能力來看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