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最近調查顯示,城鎮居民對物價上漲的反應繼續走高,其中“物價過高”判斷所占比例升至24.4%。然而,統計顯示,上半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僅上漲1.3%。對價格實際感受與價格漲幅產生較大反差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增長速度的減緩,致使居民對價格上漲的實際感受相對增強。
●價格總水平漲幅與居民對漲價的實際感受上的差異,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央行的最近調查顯示,城鎮居民對物價上漲的反應繼續走高,其中對“物價過高”判斷所占比例升至24.4%,較上季提高2.3個百分點,物價滿意指數降至-12.1%,比上季下降3個百分點。
然而,統計卻顯示,上半年在GDP增長10.9%的情況下,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僅上漲了1.3%,漲幅比上年同期減小1個百分點。
在2000年~2005年,中國GDP年均增長9.3%,但CPI漲幅僅為1.2%。儘管CPI的漲幅相當平和,但是,老百姓對當前價格變化的感受卻是如此強烈:大到住房、水電、鋼材、貴金屬、成品油、教育、醫療、交通,小到蔬菜、水果、雞蛋、礦泉水,滿眼都是價格看漲。
價格總水平漲幅與經濟增長的現狀、價格總水平漲幅與居民的實際感受確實存在一定的反差。
●生活必需品價格漲幅遠高於價格總水平
近幾年價格變化的結構性特點突出,各類商品價格升降變化差異很大,而價格總水平變化不大,但居民對價格上漲幅度高的商品感受強烈。
其實,這種情況在2004年、2005年已有所表現。比如,2004年價格總水平上漲3.9%,按一般的傳統觀點,這一漲幅是在經濟和社會運行可以容忍的範圍內。但是,對於老百姓來講,其對價格上漲的感受卻要比價格總水平上漲幅度所描繪的程度大得多,因為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幅度遠遠大於價格總水平的上漲幅度,如食品、燃料價格的平均漲幅分別為9.9%和12.4%,分別比價格總水平漲幅高6個和8.5個百分點。
2005年價格總水平上漲1.8%,漲幅雖比上年降了2.1個百分點,但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的上漲幅度仍明顯大於價格總水平漲幅。食品、居民必需的生活用燃料等價格不但仍在高位運行,且上漲的幅度仍明顯大於價格總水平的上漲幅度,使老百姓對價格上漲的感受進一步加強。此外,2005年服務價格上漲3.3%,比價格總水平漲幅高1.5個百分點,其中由於居民生活必需的水、電、燃氣等價格上漲,使居住類服務價格上漲5.4%,比價格總水平漲幅高3.6個百分點。
在今年上半年,價格總水平漲幅雖較前兩年繼續減小,但鮮菜、鮮果、燃料、居住價格等居民生活必需的食品及服務價格卻繼續大幅度上漲,其中鮮菜、鮮果、燃料、居住價格分別上漲17.2%、32.2%、14.3%、4.7%,比價格總水平漲幅分別高15.9、30.9、13和3.4個百分點。在前兩年大幅度上漲的糧食、主要副食品、燃料價格繼續保持高位運行的情況下,新增加的居民生活所必需的服務價格的上漲,以及新出現的鮮果價格的大幅度上漲,進一步加劇了居民的生活必需品的支出負擔,使中低收入居民對價格上漲的感受進一步加強。
●CPI統計構成不足以準確反映居民消費支出比例
目前,CPI的構成包括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而CPI統計標準基本上還是20多年前制定的。20多年過去了,中國經濟,特別是居民的消費結構與收入結構已發生了巨變,CPI中的權重雖經過一些基本的調整,但與當前居民消費支出結構的變化仍有較大差距。特別是在上世紀90年代醫療、教育、住房改革之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構成中八大類價格權重與居民的實際支出比重的差距明顯擴大。
例如,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月報》所公佈的城鎮居民家庭消費性支出的數據顯示,2005年居民的居住消費為808元,僅占居民人均消費比重的10.2%;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1097.5元,僅占居民人均消費比重的13.8%;醫療保健600.9元,僅占居民人均消費比重的7.6%。而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在這三個方面的消費支出比重都要遠遠大於統計的數據。也就是說,統計數據與居民的實際消費支出水平的差距相差很大,而這種差距幾乎是大多數人都可以認識到的。
調查表明,目前人們花錢最多的三方面依次是住房、教育和醫療。與此同時,公眾感覺這些年上漲最快的也正是這三方面。來自衛生部的統計顯示,上世紀80年代,全國一年的總體醫療費用為143.2億元,到2003年上升到6623.3億元,20多年增長了40多倍;而其中需個人支付的比例,也由21.2%上升到55.5%。這種變化,在居民消費價格的權重結構中也沒有充分反映。
這就是為什麼在統計數據顯示物價低迷的時候,很多人感覺的是價格的高漲和生活負擔的沉重——因為有幾類大宗且必須消費的商品的價格有了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增長,如教育、醫療、住房等。
●收入增長緩慢減弱對價格上漲的承受力
對價格實際感受與價格漲幅產生較大反差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增長速度的減緩,致使居民對價格上漲的實際感受相對增強。
從1997年到2005年,中國連續9年出現居民人均收入增速明顯低於GDP增速的現象。這9年,中國GDP年均實際增長9.2%,名義GDP年均增長11%,而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分別只增長9%和6%。比較可知,城鄉居民收入的增長不但大大慢于GDP的名義增長速度,也慢於GDP的實際增長速度,其中農民收入的增速遠遠低於GDP增速。但在1991年~1996年,中國GDP年均實際增長12%,GDP名義增速為26.7%,而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分別增長23.3%和22.1%,城鄉居民的收入增長速度略慢于GDP的名義增長速度,但大大高於GDP的實際增長速度。
正是這種收入增長速度的大幅減慢,削弱了居民對價格上漲的承受能力,因而居民對哪怕是較低的價格漲幅也反應敏感。
●收入差距拉大加劇價格上漲感受
居民對價格上漲的感受,不僅因為居民收入增長緩慢,更重要的是因為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快慢不均,高收入階層收入增長速度較快,而低收入階層居民收入增長慢,部分低收入階層居民的絕對收入甚至是相對下降的。而這些低收入階層的居民,對價格上漲的感受尤為強烈。
目前,普通的勞動者收入不高,勞動所得的收入增長速度放緩:據全國總工會2005年對10個省份中的20個市(區)1000個各種所有制企業以及1萬名職工的問卷調查,2002年至2004年三年中,職工工資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人數占81.8%,比上一個三年(1998年~2001年)增加了28個百分點;只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一半的占34.2%,比上一個三年增加了14.6個百分點。更有甚者,還有12.7%的職工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而企業經營者的收入卻遠高於企業普通職工。國資委的調查顯示,中央企業2002年兩者的差距為12倍,2003年就擴大到13.6倍;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4年對1883家各類企業調查,企業總經理與普通職工年平均收入相差3~15倍的占61.2%,相差15~25倍的占14%,相差25~50倍的占7.4%,相差50倍以上的占6.4%。
從城鄉收入差別來看,2005年中國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到了3.22:1,而1990年只有2.2:1。
從行業差距來看,2004年人均收入最高的證券業是最低的林業的7.52倍。此外,電力、電信、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如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實際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間。
從不同階層居民所擁有的財富來看,財政部科研所2004年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占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也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
從基尼係數明顯上升看,中國收入分配不平等狀況也突出。2004年財政部科研所發佈的一份研究表明,中國以基尼係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從1991年的0.282升至2004年的0.47。
在平均居民收入增速下降、而國民收入分配兩極化傾向加劇的情況下,加劇了低收入居民對價格上漲感受的強度。
●居民承擔的公共負擔明顯增加
由於居民收入增長緩慢及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原因,加之原有的社會和企業承擔的社會福利和保障體制被打破,新建立的社會保障體制功能不健全,使中低收入居民對這些增加的負擔難以承受,這也是居民對價格上漲感受強烈的重要原因。
特別是醫療、教育、住房體制的改革,短期內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居民的支出負擔。
例如,近年來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占教育總投資的比例事實上呈下降趨勢,而老百姓承擔教育費用的比例卻在上升。據統計,全國高校的人均學費從改革前的免費教育到1985年前的200元,再到1995年的800元,一直上升到2005年的5000元,近20年間上漲了25倍,大大高於群眾的收入增長幅度。若再加上大學期間的住宿費和生活費,平均每個大學生4年花費需4萬多元。而2005年全國農村人均收入只有2936元,也就是說,一名農民辛辛苦苦13年的收入,才能供得起一名大學生。
可見,價格總水平漲幅與居民的實際感受的反差不僅源自價格運行本身的原因,其中包含著居民消費價格結構構成比重不合理、居民消費升級所導致的價格結構性變化的特點、國民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各種結構性不協調等多重問題。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及時地加以解決,則CPI的變化將更加難以準確地描述居民消費結構及支出的變化,也難以準確反映國民經濟的綜合運行情況。(來源:瞭望新聞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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