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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西部通道標誌性建築的“一地兩檢”口岸旅檢大樓--深圳灣口岸旅檢大樓今年初順利封頂。 |
中評社香港10月31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審議通過,在深港西部通道實施“一地兩檢”的決定草案,授權香港特區政府在深圳灣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並進行禁區式管理,按公安法執法,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據報道,西部通道會明年中啟用,旅客可以在同一幢聯檢大樓,辦理深港兩地的出入境手續。
新華社受權發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全文如下: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透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議案,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
會議認為,為了緩解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交往日益增多帶來的陸路通關壓力,適應深圳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交通運輸和便利通關的客觀要求,促進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的人員交流和經貿往來,推動兩地經濟共同發展,在深圳灣口岸內設立港方口岸區,專用於人員、交通工具、貨物的通關查驗,是必要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一、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深圳灣口岸啟用之日起,對該口岸所設港方口岸區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行禁區式管理。
二、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的範圍,由國務院規定。
三、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土地使用期限,由國務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