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成立反瀆職侵權局 嚴懲“不揣腰包”腐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15 14:12:03  


各省市反瀆職侵權局的成立,象徵了中央打擊全方位貪腐的決心。(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12月15日電/2005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通知要求地方各級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統一更名為“反瀆職侵權局”。目前全國32個省級檢察院中,已經有24個省級院成立了反瀆職侵權局,最新一個屬於上海市。相關官員表示,反瀆職侵權局的成立,不只是“改名”這麼簡單,更表明了中央嚴懲“不揣腰包”的腐敗的決心。

  中新社引述《人民日報》報道,地方各級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統一更名,是最高人民檢察院2005年5月通知要求的。目前,在全國32個省級檢察院中,已經有24個省級院成立了反瀆職侵權局。有55.9%的分州市院、40.5%的基層院成立了反瀆職侵權局。本月起,上海市各級檢察院的反瀆職侵權處(科)統一更名為“反瀆職侵權局”,這一舉措引來各方關注。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廳副廳長宋寒松說:“反瀆職侵權局的成立,不只是‘改名’這麼簡單。它表明檢察機關正努力建立‘上下一體,區域聯動,指揮有力,協調高效’的反瀆職侵權偵查辦案一體化機制,加大了反瀆職侵權工作力度。”

  與機構建設相伴隨的是,今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關於瀆職侵權犯罪立案標準的規定》。立案標準的明確有利於打擊這類犯罪。據最高檢瀆職侵權廳統計,今年1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案件5715件7082人。這些案件造成重傷660人,死亡425人,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5.5億餘元,檢察機關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2.64億元。

  “在某種程度上,瀆職侵權犯罪比貪污犯罪危害還大。”宋寒松說,“我們曾對1998年、1999年、2000年三年查處的案件比較分析:貪污賄賂犯罪,平均的個案案值是25.8萬元,而瀆職犯罪平均個案案值是285萬元。這裡僅就經濟損失而言,還沒有計算瀆職犯罪給人民生命健康造成的重大損害後果。”

  拿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背後的瀆職來說,犯罪行為包括負有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放棄監管,甚至官商勾結縱容非法開採違規生產、充當不法企業“保護傘”。在廣東興寧煤礦透水事故、山西寧武賈家堡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新疆阜康神龍瓦斯爆炸事故、河北唐山劉官屯煤礦瓦斯爆炸等特別重大事故的背後,隱藏著11起瀆職犯罪案件,有88人被立案偵查。

  在森林、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市場監管,產權交易,司法等領域,也容易發生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不履行職責等瀆職行為,給國家、群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失。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房地產管理處處長牟智波、房地產交易所所長陳宏新等人在辦理房屋貸款抵押登記時,不認真履行職責,在不法分子陳某未獲得產權證的情況下,違規辦理了他項權證,使陳某騙貸近1700萬元,造成1300餘萬元經濟損失。

  “從近年來查處的案件情況看,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背後往往隱藏著行賄受賄等腐敗犯罪,行賄受賄又助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兩種類型的犯罪相互交織。”宋寒松補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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