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下會期提案 人民幣兌換修法解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01 08:37:37  


吳釗燮:目前已與“央行”、金管會等財金部會積極研議修法內容,已有幾項腹案。
  中評社香港1月1日電/人民幣全面性在台兌換政策正式啟動!臺灣的陸委會與“央行”等部會已展開研議人民幣在台兌換的具體作法,決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八條條文,為全面性兌換尋求合法解套,最快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修法。 

  台“央行”總裁彭淮南昨天在“內閣”年終檢討會時表示,他最近對開放人民幣兌換的談話,對蘇及陸委會帶來壓力,他感到很不好意思,但他為了維護台灣“主權”,強調只有新台幣才能在台灣流通,也只有新台幣才能作為主要貨幣的交易媒介,不能被其他貨幣取代,因此人民幣必須能和台幣合法兌換。 
 
  據中國時報報道,陸委會主委吳釗燮也表示,陸客來台目前可合法攜帶二萬人民幣進出,在第一類陸客開放來台時,開放二萬元人民幣,將成為政府配套措施思考方向。 

  至於全面性兌換,吳釗燮說,必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八條來處理,但三十八條規定兩岸必須簽署貨幣清算協議,相當僵化,惟至今為止,大陸並無意願討論或與台簽定協議,在作法上一定得從修改法律尋求解套。 

  吳釗燮透露,目前已與“央行”、金管會等財金部會積極研議修法內容,已有幾項腹案,將“清算協議”改為“清算機制”,或透過第三地外銀進行拋補方式等,未來台旅會與海旅會進行觀光協商,是否附帶提出人民幣協商議題,備受側目。 

  據了解,陸委會最快在下會期即會提出修法,同時也在評估是由黨團提案,或由行政部門提案修法二擇一。陸委會對開放人民幣兌換主要分為兩個層次思考,一是屬小額兌換,比照金馬模式在機場港口、海關等定點試辦,一是銀行間大額兌換。 

  親民黨“立委”劉憶如曾提案將兩岸關係條第三十八條“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改為“建立貿易清算機制”,或改為民間對談即可的“建立雙邊貨幣機制”,兩岸利用中國銀行香港分行作為清算中心,直接兌換人民幣,降低兌換成本與持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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