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政廳原廳長匡炳文受賄終審 被判15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16 17:16:17  


  據新華網消息:安徽省財政廳原廳長匡炳文父子受賄案日前由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法院判處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判處其子匡中平有期徒刑5年的判決。 

  匡炳文現年70歲,曾先後任安徽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安徽省地稅局局長、黨組書記,安徽省政協常委等職。其子匡中平案發前是安徽省信托投資公司工作人員。 

  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查明,1993年至1997年期間,匡炳文利用其擔任安徽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安徽省地稅局局長、黨組書記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子匡中平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其中匡炳文單獨收受人民幣96.1萬元、美元5.1萬元,伙同匡中平收受人民幣32萬元。 

  安徽省高院審理後認為,匡炳文、匡中平共同受賄事實清楚,証據確鑿、充分,原判根據匡炳文的犯罪情節及其被採取強制措施後主動交代大部分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涉案贓款已全部被追回等,對其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適當,匡炳文關於原判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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