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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產黨於1月15日至24日在河內召開十屆四中全會,其中,有關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尤為引人注目。 |
中評社香港1月30日電/越南共產黨於1月15日至24日在河內召開十屆四中全會。全會由農德孟總書記主持,主旨是將去年召開的越共十大決議具體化並加以貫徹落實。全會討論並通過了多項重要決議。其中,有關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尤為引人注目。
據新華社報道,四中全會的主要議題之一是討論並決定關於革新、健全黨的組織機構和國家機構的若干問題。全會公報說:“多年來,黨、國家、祖國陣線和各政治社會團體的組織機構、幹部和公務員隊伍有了許多革新,取得了積極成果。但是,總的來看,機構仍然臃腫,還有不合理的方面,幹部隊伍的一部分素質不高,在一些領域的活動效果還有限。”
全會強調,革新、健全黨和國家機關,應符合越南由唯一一個政黨領導的政治體制的特點,符合社會主義定向的市場經濟、融入國際經濟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權國家的特點;克服官僚主義、機構重疊、職能和任務交叉的狀況;使機構精簡、同步,活動有效;全面提高幹部和公務員隊伍的素質。
根據上述方針,四中全會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
——精簡党和國家機關,加強党的領導和實際效果。越共中央現有的11個部委將保留6個部委,即中央組織部、中央思想文化部、民運部、中央檢查委員會、對外部和中央辦公廳。其他5個機構將予以撤銷並整合。現有的6個中央系統直屬機關黨委將整合成兩個黨委。國家機關和各人民團體按黨章規定建立黨組,主要是在各執法、司法機關和人民團體。國會所屬各委員會和辦事機構要健全,活動要專業和深入,更加經常化和有效。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機構要按照精簡的精神減少頭緒、運作通暢,保證科學性、效力和效果。下屆政府的組織機構設置將在五中中央全會上討論決定。各級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組織機構要按照同步、連續和效果的精神予以健全。要健全祖國陣線和各政治社會團體的組織機構,以提高活動效果,提高幹部隊伍的素質,注重中央和基層兩級,克服行政化的狀況;革新活動方式,確實保證宗旨和目的,面向基層,集中於基層。
——停止黨的機關、軍隊、公安等部門經商辦企業,把這些部門現有的純經營性企業轉交國家機關管理。從1975年越南戰爭結束到90年代初,越南經濟處於嚴重困難之中。當時,越南許多權力部門和單位,特別是軍隊、公安和黨的機關,紛紛經商辦企業。這些企業對克服當時的財政困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強力部門少數人利用公權和特權,走私舞弊,貪污腐敗,在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中造成了惡劣的政治和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黨和軍隊、公安的形象和威信,也為敵對勢力攻擊越共領導下的政治體制提供了“武器彈藥”。停止黨的機關、軍隊、公安等部門經商辦企業是越共從源頭上遏止走私、腐敗等弊端的一個重大舉措。
——確定下屆國會選舉和人事安排的原則。越南定於5月20日舉行第十二屆國會代表選舉。去年的越共十大確定:繼續革新國會的組織和活動,完善選舉機制,合理增加專職國會代表;重組國會的一些專門委員會;提高民族委員會等國會所屬各委員會的活動品質。越共十屆四中全會本著這一精神確定,下屆國會的人事籌備和選舉工作的領導方向應遵循憲法和法律,保證數量、品質和機構的要求,挑選並選舉產生的國會代表要忠於社會主義越南憲法,道德品質好,勤儉廉正,大公無私,並符合完成好國會代表任務的條件。
——調整全國黨代會和國會換屆選舉的時間。由於歷史的原因,越南召開全國黨代會和國會選舉的時間相隔達一年多之久。全國黨代會通過的高層人事安排要在一年多之後才能落實到國家政權系統。去年十大後,越南破例提前選舉了國會主席、國家主席、政府總理以及部分政府高級成員。四中全會正式確定,全國黨代會和國會換屆選舉今後將在同一年即每個五年計劃的第一年舉行,保證政治體系的同步性和合理性,為黨的主要領導幹部在各級國家機關的安排創造有利條件,節約時間和財力人力。
四中全會的決定顯示,機構改革的原則和方向明確,分步驟實現黨和國家機構的改革必將進一步解放越南的生產力,提高越南整體經濟的競爭力,以實現越共十大提出的宏偉奮鬥目標。
越南從戰時體制到和平體制,從高度集權的計劃經濟過渡到社會主義定向的市場經濟,機構臃腫、職能重疊、職責不清、效率低下、貪污腐敗等弊端越來越顯露,成為當今越南的一大沉屙痼疾。這些弊端嚴重束縛了越南革新事業的發展,不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加擴大外開放和交流的需要。越共四中全會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問題上邁出實質性步子,體現了越南深化革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也體現了越共決策層的決心、信心和能力。
越南實行一党領導的政治體制。自蘇聯解體、東歐劇變以來,任憑國際風雲變幻,越南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方向,堅持實行深化革新的路線。越南政局穩定,社會安定,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取得了令世界矚目的巨大成就。越共決定實行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就是為了適應入世後的新形勢,早日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目標。
越共的執政理念是黨制定路線和大政方針,國家機關加以組織實施。越共實行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出發點是“精簡黨和國家機關”,“加強党的領導和實際效果”。越南堅持一党領導體制的決心沒有任何變化或動搖。越共四中全會的決定可以說是政治體制改革方面的一個重要步驟。這一改革的目的和要求是健全、完善和加強共產黨領導的政治體制,與某些人鼓吹“政治多元化”和“多黨制”的所謂“政治改革”風馬牛不相及。
越南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剛剛起步,涉及面非常廣,落實起來不可能沒有難度和阻力。這項改革先從黨的系統開始,震動相對較小。政府系統的機構設置和人事安排更為複雜,還有待五中全會討論。高級幹部職位的調動和任用、新舊機構人員和職責的交替和銜接,其間產生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都可能影響到整個改革舉措的最終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