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30日電/2006年,在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要求、督促和指導下,中國銀行業各機構積極配合司法和紀檢監察、審計等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商業賄賂案件。其中,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海南省三亞分行原副行長潘在瓊等人受賄案等10起商業賄賂典型案件目前已經查結。
據新華網報道,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30日通報了全國銀行業商業賄賂違法犯罪案件查處情況。2006年,全國銀行業共發生商業賄賂案件113件,涉及金額2608萬元,涉及人員164人,絕大部分案件已作司法判決或進入司法程序。銀行業商業賄賂案件查處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目前已被查結的另外9起典型案例包括:
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信息科技部原總經理吳為鋼受賄案、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保衛處原處長劉剛受賄案、中國銀行海南省分行原副行長覃志新受賄案、中國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太原市並州勝利橋東支行信貸員王金蓮受賄案、交通銀行南昌分行中山橋支行原副行長陳文峰受賄案、中國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原副行長陳泓播受賄案、日本三菱東京日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電腦部原經理曹雲侃受賄案、遼寧省撫順市商業銀行原副行長薛立明受賄案、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農村信用聯社原理事長趙鑫受賄案。
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說,2006年2月,按照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的要求,銀監會黨委迅速成立了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廣泛宣傳動員,周密部署安排,加強督查指導,使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全面展開、有序推進、逐步深入。銀行業商業賄賂治理把排查案件線索作為工作重點,截至2006年12月末,通過接受舉報、走訪、現場核查等多種方式,各單位共排查出商業賄賂案件線索10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