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曉剛昨日受審。大江網圖 |
中評社香港2月15日電/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衢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原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許曉剛受賄、持有槍支一案,並於昨日上午開庭公開審理。
據悉,許曉剛是在被稱為“江西打黑第一案”的熊新興一案中被牽出。在熊新興一案中,法院經審理後查明,熊新興為給其犯罪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尋求保護、逃避打擊,利用金錢大肆拉攏、賄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編織“保護傘”。
新華網報道,已查明充當“保護傘”的人員中包括原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後任江西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正廳級)的許曉剛。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許曉剛在1997年至2005年5月間,利用擔任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的職務便利,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計價值人民幣404.84萬元、港幣23.15萬元、美元7萬元、歐元1萬元。
另外,公訴機關還指控,1989年至2006年7月間,許曉剛先後非法將6支民用制式槍支存放在辦公室和家中,最後又分別存放於朋友處,案發後,這6支槍已被江西省公安廳依法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