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旅行團可賣 安全責任不能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22 09:42:20  


  中評社香港2月22日電/關鍵旅行社2004年台灣旅行團車禍中一名傷者入稟追討賠償,昨日獲法庭判勝訴,旅行社須就傷者的醫療費、收入損失和創傷費賠償81萬元。法庭判決關鍵旅行社要為其組織的台灣旅行團的意外承擔責任,是對本港旅行社的一個警示:境外旅行團的服務可以外賣給當地的旅行社,但安全的責任不能賣。本地旅行社今後須加強對境外旅遊服務的風險評估和服務監管,加強監督外地承辦者的安全管理;否則,一旦發生事故,本港旅行社不但聲譽受累,而且會負上法律責任,造成經濟上的慘重損失。 

  香港文匯報今日刊登社評說,台灣九份車禍傷者向關鍵旅行社追討賠償一案,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旅行社並無告知團友會賣團給外地旅行社,故應承擔責任。雖然有業內人士指賣團是全球旅行社的慣常做法,一般不會特別通知客戶,而責任問題則依據當地法例及雙方簽訂的合同而定,但旅行社不能以賣團給台灣當地旅行社為由,輕易地把應負的安全責任轉嫁得一乾二凈。更何況,香港的顧客對接團的外地旅行社底細根本一無所知,選擇香港的旅行社是代表對旅行社的信任,香港的旅行社有義務和責任根據自己專業的判斷和經驗,慎重挑選有實力、口碑好的外地合作伙伴。顯然,法庭的判決就是要明確強調,只要是以本港旅行社的名義與旅客簽訂旅遊合約,旅客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是由本港的旅行社安排行程,並承擔照顧旅客和保障旅遊安全的責任。對此,旅行社不可心存僥幸,逃避責任。 

  
  社評指出,本港旅遊業興旺,每年外遊人數以百萬計,旅遊安全是一個重大問題。目前本港法例無硬性規定旅行社為旅客購買旅遊意外保險,存在明顯的監管漏洞。安全保障是旅遊業的最基本要求和前提,業界和旅遊業監管部門應盡快作出補救,使旅客強制性投保旅遊意外成為行內規範。如果昨日法庭的判決成為最終判例,很有可能引發受九份車禍影響的傷者對關鍵旅行社索償的“連鎖效應”,這將對旅行社構成沉重的財政負荷。顯然,如果不購買保險,旅行社難以承受發生嚴重事故後的巨額賠償。因此,強制性為外遊團顧客購買旅遊意外保險,不僅是為了保障遊客,也是降低旅遊業經營風險的有效措施,有利業界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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