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日電/陳水扁夫婦涉案的“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第九度開庭審理,吳淑珍昨天檢附台大醫院診斷證明,第八次請假。因今日的庭審,主要進行勘驗“國務費”支出憑證發票有無證據能力,合議庭認為吳淑珍不到庭,不影響庭訊進行。
中國時報報道,台北地院審理機要費案,主要被告吳淑珍,自去年十二月十五日首次開庭出庭應訊後,其後的七次庭訊,全部都請假未到庭。承審合議庭,是在昨日下午近五時,收到吳淑珍律師遞送的診斷證明和第八次請假陳報狀。
由台大醫院醫師翁昭旼開具的診斷證明書,提到吳淑珍有頸椎脊髓損傷合併下肢癱瘓及自主神經功能失調、神經性膀胱炎、自發性腸痙孿、退化性關節炎、自主性神經性突發低血壓,以及混合型焦慮及憂鬱症障礙等六種身體不適情況,以及醫囑“吳淑珍仍有突發性低血壓發生情況,應休養”的內容,和前三次請假檢附的診斷證明幾乎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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