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8日電/8日上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七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昨晚已經提前拿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的政協委員厲以寧在進入人民大會堂會場之前回答記者提問時說,物權法是根據憲法規定的。經過7次審議以後,草案現在比較成熟了。他認為物權法最大的好處,是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
厲以寧說:“中國農村的金融為什麼不能活躍起來呢?農民的貸款為什麼不能如願呢?因為沒有東西可以抵押。假如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抵押,那麼農民得到貸款的機會就多了,這些在物權法草案中都可以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