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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紅了一個檢察官--陳明進。 |
中評社香港3月13日電/台南地檢署偵結首長特別費案,認事用法與台北地檢署起訴馬英九案南轅北轍;檢察官陳明進在偵結書中直指司法人不該如法匠,不該束縛在法律象牙塔中,不該將制度瑕疵變成犯罪問題。
陳明進指桑罵槐、句句都像衝著北檢、及調查起訴馬英九的檢察官侯寬仁、陳瑞仁而發;而對於被起訴剛好滿一個月的馬英九來說,陳明進的偵結書不啻是解救的及時雨。
五十一歲的檢察官陳明進,歷練相當完整。他出身調查員,司法官訓練所第廿六期結訓,擔任十年的律師後,再到台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辦案相當幹練,去年梅嶺大車禍也是由他承辦。
陳明進51歲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
經歷:調查員、律師、1998年轉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迄今
曾偵辦知名案件:
˙台南縣梅嶺22死23傷大車禍案
˙前台南市長施治明向富貴南山公墓索賄案
˙前台南市警局後勤課長黃耀虛報假帳案 (資料來源:台南地檢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