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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道生,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20餘年專攻反腐敗研究。(京華時報圖) |
中評社北京3月14日電/昨天,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2006年有202名廳局級幹部“落馬”,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33668件,貪污受賄百萬以上的案件623件。從資料可以看出,一年的反腐敗碩果累累。這些數字台前幕後究竟預示著什麼?中央出臺了哪些政策使反腐敗深入人心?
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紀委特約研究員的中國著名反腐敗研究專家邵道生接受了京華時報記者的專訪:
權力資本腐敗成主要形式
記者:去年一年,中國的反腐敗力度非常大,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您認為2006年的反腐敗有哪些特點呢?
邵道生:去年一年,“權力資本腐敗”成為各地的主要形式,比如“國企改制中的腐敗”、“城市拆遷運動中的腐敗”、“大型建築工程中的腐敗”和“金融領域中的腐敗”、“股市中黑金操作的腐敗”等成為各省市共同的腐敗形式。
這些“特殊利益集團”一下子使我國的腐敗進入了高發期、頻發期,動輒百萬、幾百萬的,千萬、幾千萬的案件屢見不鮮,“窩案、串案(腐敗團夥)”也表現得比較顯著;就以這次上海發生的社保資金的腐敗案來說,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腐敗案。
去年不僅有一批“地方性的高級幹部”陷入了腐敗案中去,更為令人震驚的是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和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落了馬。上海社保基金腐敗案也把用“國家資本”製造“億萬超級富翁”暴富的秘密徹底地暴露了出來,活龍活現地表現出“權力資本腐敗”的特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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