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5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題為“改革台胞證將更有利於爭取台灣民心”的評論文章,指出正在北京舉行的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其中的台灣省代表團在分組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向列席會議的國台辦等有關機構官員提出建議,希望改善“台胞證”的管理工作,統一證件號碼,換證不換號。同時,他們又談到類似大陸居民身份證的問題,希望長期在大陸生活的台灣同胞能夠有類似身份證的證件,有利於他們在大陸的經商、學習、就業、生活,為他們提供便利。據說,這兩項建議,都獲得了國台辦等相關機構的正面回應。其中的“台胞證”換證不換號碼問題,其實有關方面也正在醞釀之中,將很快就會付諸實施。今後往來兩岸的台胞所持的“台胞證”倘超過五年有效期需要更換新證件,主管單位在不變更“台胞證”號碼的情況下,為台胞辦理換新證手續。倘果如此,相信這將是北京向台灣居民送出的又一項“大禮”。
文章表示,實際上,目前往來兩岸和長期在大陸居住的台灣居民,所持唯一有效的合法證件就是“台胞證”。而此證的有效期為五年,台胞往來兩岸需要及時簽註。但超過五年有效期,就需要換領新的“台胞證”,而換證時編碼也隨之變化。這意味著台胞每換一次證件,就需要變更一個證件號碼。這種號碼的變更,給在大陸居住的台胞的生活、就業等方面都帶來極大的不便。比如一位台商,在大陸銀行有一筆私人存款。如果“台胞證”過期,原來的證件號碼也就作廢了。由於喪失原來的證件的號碼,他就難以取出原來的存款。
全國人大台灣省代表團的代表們反映的情況,確是困擾了台灣同胞多年的問題。這個情況在剛開放台灣同胞到大陸探親、旅遊時,問題尚不算突出。但在近十年來,大批台灣同胞前往大陸地區投資、就業、讀書甚至是定居,“同胞證”的有效期只有五年,每次更換證件就更改一次號碼的麻煩,就凸顯出來了。除了是台灣省代表提出的“存款”問題,還有工商業登記、合同、稅務登記,不動產和動產的物業權登記……等問題,都大受影響。而且,因為“台胞證”的有效期為五年,而上述法律文件的效期是永久的,這就造成了當事人每換領一次“台胞證”,就必須申辦更換上述法律文件的證件號碼的手續,頗不方便。
文章稱,過去之所以會有“台胞證”每換領一次都更換號碼的情況,主要原因是科技手段未到位。但隨著大陸地區證照技術的提高,這個問題已獲得解決。實際上,港澳居民的“回鄉證”,早就實現了“換證不換號”。而內地居民的身份證,也已實現了“換證不換號”。因此,在解決了證件管理及製作的技術問題後,“台胞證”的“換證不換號”也就成為有可能。
其實,對“台胞證”管理的改革,還可更進一步。這是因為,目前有過百萬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就業、就讀,他們因商務及生活等需要,經常往來兩岸。但每次都要加簽,也每次都要攜帶那本簿式的“台胞證”,而邊檢人員則每次都在“台胞證”上加蓋驗屹章,頗不方便。如果能像港澳居民所持的卡式“回鄉證”,且不需逐次加簽那樣,那就更有利於台灣同胞往來兩岸,而且也將能增強台灣同胞對祖國大陸的歸屬感。實際上,自港澳居民持有卡式的“回鄉證”後,往來港澳與內地之間方便了,他們與內地的交往聯繫就更為頻密,更加深了與內地的親緣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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