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谷歌從暗鬥到明爭大打口水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16 05:36:51  


  中評社溫哥華3月15日電/ 微軟和谷歌在資訊產業的激烈爭奪早已不是新聞。兩家公司的高級管理層在私下場合也偶爾會對彼此的商業行為提出指責。不過,兩家公司的主管最近第一次在公開場合番唇槍舌劍地交鋒。在搜索引擎谷歌的主頁上嵌入“微軟批評谷歌”這幾個關鍵詞,可以得到1萬1千4百多條搜索結果,其中前幾頁都和微軟高級法律顧問托馬斯.魯賓日前在美國出版商協會上的發言有關。

  *微軟指責谷歌侵產權*

  據VOA News報道,魯賓指責谷歌在沒有獲得授權的情況下把已經出版的書籍掃瞄後放在網路上供用戶搜索。他說,谷歌的書籍搜索服務“系統地違反知識產權,使眾多作者和出版商蒙受了巨大經濟損失,同時削弱了作者創作的動力。”針對魯賓的批評,谷歌副總裁大衛.德魯蒙特隨即發表了一份書面聲明。德魯蒙特說,谷歌圖書搜索和其他搜索引擎的功能一樣,都是為了讓用戶儘快找到資訊來源。搜索引擎擴大了知識產品的知名度,常常為產權擁有者帶來更多的經濟收益。另外,德魯蒙特還強調,谷歌正在和一萬多家出版商接洽,探討把已經出版的書籍列入谷歌數據庫。

  *布萊克:微軟不客觀*

  總部設在華盛頓的電腦和通訊行業協會是美國資訊產業的行業機構。微軟和谷歌都是這家協會的會員。電腦和通訊行業協會會長愛德華.布萊克認為,微軟對谷歌的批評並不客觀,因為根據美國的版權法的“合理使用”原則,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並不一定自動構成侵權。他說:“谷哥的圖書搜索並不是讓人到網站上整本整本地下載圖書。網站顯示的只是圖書的節選。談到谷歌利用這項服務賺到的廣告收入,美國的版權法沒有任何地方規定版權所有者在任何情況下都絕對控制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帶來的收益。”布萊克還說,如果把微軟批評谷歌的理由適用到微軟自己的搜索引擎,那麼微軟也在很多方面會被認為是侵犯版權。

  *福萊克曼:“合理使用”並非保護傘*

  不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米切爾、斯爾伯格、納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知識產權律師拉瑟爾.福萊克曼認為,“合理使用”的原則並不能成為谷歌未經出版商授權上載圖書的保護傘。福萊克曼說:“谷歌認為,只要版權擁有者沒有事先提出反對,它就可以任意使用受到版權保護的資料。另外一點,谷歌堅持這種做法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合理使用’。但是,美國版權法授權出版商的不僅僅是事後反對的權利,更重要的事先提出授權的權利。至於說到“合理使用”,這項條款保護的適用是非常有限的,只包括評論、新聞報導和學術研究這些目的。”

  *競爭日趨激烈*

  觀察人士指出,微軟和谷歌高層星期二的口水戰並非偶然,而是折射出兩家企業競爭日趨激烈的競爭。微軟公司儘管在軟體開發方面惟我獨尊,但是在網路搜索引擎方面仍然是後來者。而谷歌在奠定了搜索引擎領域的龍頭地位之後,正在把業務向軟體方面擴展。上個月,谷歌開始在網上出售一套辦公軟體,其中包括電子郵件、文件處理、和日曆等和微軟OFFICE軟體相類似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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