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7日電/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張穹今天在深圳召開的網絡與知識產權刑事法律保護研討會上表示,互聯網對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而P2P、博客播客、臨時複製等技術的出現更讓網絡著作權保護面臨新的挑戰。
據新華社報道,張穹在會上說,中國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創新型國家,創新型國家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知識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要達70%,這意味著中國將會進一步加大保護包括網絡著作權在內的知識產權的力度。
張穹還說,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互聯網在中國得到了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首當其沖的是網絡傳播作品引發的著作權保護問題,為此中國在2006年5月出台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而網絡和數字技術日新月異,利用網絡的方式和形式也在不斷變化,網絡著作權保護也不斷面臨新的問題。
現在流行的BT就是典型的P2P技術,這種技術在文件搜索和交換方面給網絡用戶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由於大量用戶利用該項技術交換享有版權的作品,從而影響了權利人的利益。
就現行的法律來看,博客網應該承擔起博客日志的監管義務,一旦發現發布的信息給他人造成損害時,應立即予以刪除或糾正,同時應該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如果違反這些義務,博客網將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臨時複製是指一項作品從計算機外部首先進入該計算機隨機儲存器,並停留於此,最終因為計算機關機、重起、後續信息擠兌等原因消失於隨機儲存器的過程。相關法律法規對禁止臨時複製未作規定,但這並不意味臨時複製都是合法行為,一旦突破某些界限,就會構成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