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具體說呢?
周瑞金:從現實角度說,這種不成熟和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雖然已經進行20多年了,但還是不完善。這個主要表現在法制建設、金融體制與市場經濟的要求還有較大距離。相應的行政管理體制也存在較大弊端,政府職能的轉變、民主決策體制的建設、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機構設置方面都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第二,國家層面的民主法治還不健全。政治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還有較長的路要走。現在立法取得很大成就,但在執法環節還有很大問題。
憲法規定的一些公民權利,包括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出版自由等還缺少具體立法的保障。在法治國家建設方面,我們還要下很大的努力。
第三,社會不公和貪污腐敗問題還比較嚴重,需要從制度上來加以防止、根治。
第四,從政治體制來講,怎樣提高執政黨的領導能力和執政能力,還存在制度層面的欠缺和完善。現實生活中還存在權力過分集中、黨政不分、特別是權力缺少有效監督和制衡的現象。
第五,從社會體制來講,還沒有完全激活社會的創造活力,達到真正的社會和諧。
因為我們建國以來一直實行全能主義的治理方式,整個社會的問題統統由政府來包辦解決,而很多東西要靠社會來治理。所以政府的歸政府,社會的歸社會,就是這個道理。
在社會體制、社會制度方面不夠完善,存在深化改革、進一步建設的問題。
解決公平正義問題,更利於經濟發展
“溫家寶總理原文”
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必須認識和把握好兩大任務:一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極大地增加全社會的物質財富;一是逐步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極大地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和促進社會和諧……科學、民主、法制、自由、人權,並非資本主義所獨有,而是人類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共同追求的價值觀和共同創造的文明成果。……當前,我們要以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公民權益、反對腐敗行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增進社會和諧為重點,擴大民主、健全法制,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
新京報:你怎麼理解這兩大任務?
周瑞金:我認為,這一論斷是20多年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內容的豐富和發展,體現了我們黨與時俱進、理論創新的精神。過去我們講初級階段,生產力不發達強調得比較多;現在,從通篇文章來看,除此之外,還要講社會主義制度不完善、不成熟。這應該是我黨第一次明確提出來“社會主義制度還不成熟、不完善”。以前我們只是講“體制”不完善、不成熟,計劃經濟體制存在很多弊端,而沒有提到“社會主義制度”這個層面。所以由體制到制度,我認為這是一個新高度。
新京報: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變化?
周瑞金: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改革開放的實踐給了我們新的啟示,使我們感到,在大家認識比較一致的推動生產力發展方面之外,我們今天更應該著重於怎樣使社會主義制度完善、成熟,提出針對性措施。我覺得這比推動生產力的發展還要難。改革開放以來的三次大爭論,其實都集中在怎樣看待制度的完善和成熟上。溫總理的文章實際上回答了第三次爭論提出的問題,那就是我們要立足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來看待問題和判斷是非。在講生產力不發達的同時,還要從社會主義制度層面上認識,怎麼使它成熟完善起來。
新京報:兩大任務之間是什麼關係?
周瑞金:我們首先要肯定,發展是硬道理,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是解決社會公平正義的前提。社會公平正義問題的解決,又能夠激發社會的創造力,調動積極性,會更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產力,增強綜合國力,推動社會和諧。這就是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對生產力、經濟基礎的反作用。兩大任務相互依賴又相互促進、相互推動。我們在大力發展生產力的同時,一定要注意解決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當然,解決這個問題也要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出發,不能有過高的要求,不能把西方的福利國家搬到我國來,十三億人口的國家一下子變成福利國家也不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