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判刑確定 施茂林:七天內會執行入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23 14:07:19  


張政雄(右)也表示,依選舉罷免法規定,若已判刑確定,但還未執行或執行完畢前,都沒參選資格。(中央社圖)
  中評社香港3月23日電/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因妨害公務,被判刑一年兩個月定讞,但何時該入監執行?台“法務部長”施茂林今天在“立法院”接受施政質詢時表示,“法務部”已請最高檢察署依法處理,依規定七天內會通知到案執行,若通知後不到案,也會依法令程序辦理。

  施茂林說,邱毅被判刑確定,判刑確定就要入監服刑,“法務部”已請最高檢察署依法處理,根據最高檢察署回覆,經判刑確定者,會在七天內通知到案執行處所,由應服刑人自行報到,若屆時沒到,會依後續規定辦理。他強調,法律是公平執行,不可因為碰到困難就不執行。

  至於邱毅是否能被政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台“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張政雄在回復質詢時指出,不分區“立委”參選資格與區域“立委”一樣,都一定要符合消極資格,邱毅已被判刑確定且未服刑屆滿,因此不具“立委”參選資格,就算年底前被假釋,仍然不算服刑屆滿。

  他說,若有政黨將邱毅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 中選會將召開委員會議,合議決定邱毅是否符合參選資格。
  
  邱毅被控在2004 年3月間帶領群眾衝撞高雄地方法院,二審被依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最高法院昨天駁回邱毅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                     
                         
  據悉,民進黨籍“立委”上午在“立法院”進行施政質詢,接受質詢的有“行政院長”蘇貞昌、法務部長施茂林、“中選會”主委張政雄。質詢焦點集中在“邱毅是否還能參選不分區“立委” ?若被政黨提名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該如何處理?何時應發監執行?假釋後是否具“立委”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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