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一部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黨規,要求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我們要在這四個方面積極探索黨內民主的實現形式。
黨務公開是實現黨內民主的根本前提。黨內民主權利的基礎在於黨員擁有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如果黨內充滿著封閉性,普通黨員只有聽命服從的責任和義務,這樣就做不到黨內民主。只有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才能真正實現黨內民主。這次十七大代表選舉,按照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透明度的要求,適時透過新聞媒體公佈十七大代表選舉工作的安排部署、程式方法及有關要求。不僅公開了黨代表條件、選舉產生程式等重要內容,而且公開了代表名額如何分配、選舉單位如何劃分、代表構成比例和差額比例等基層黨員關注的細節,成為黨務公開的好例子。黨務公開的內容和方式很多,我們要從迫切需要又能夠做到的事情做起。如:提前公開各級黨代表大會政治報告草案,廣泛徵求黨代表、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公開黨內職務空缺情況與選任條件,吸引和激發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熱情;公開被查處的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違法違紀的情況,促進黨內監督;公開黨費收支情況,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等等。
普遍參與是實現黨內民主的重要基礎。全體黨員不論職務高低,一律平等,均享有黨章規定的直接或透過代表間接地處理黨內所有事務其中包括確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權利。這是實現黨內民主的重要基礎。這次十七大代表選舉,中央要求,候選人的推薦提名從基層開始,所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參加。透過廣泛深入的發動,保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參與率。這些做法都是發展黨內民主的創新,激發了基層黨員的參與熱情。我們要建立健全黨內參與的體制機制,從制度設計上保證黨員的參與權,如:建立制度,保證黨員普遍參與各級黨代表的提名推薦工作,參與黨的各級幹部的民主推薦提名工作,參與黨紀黨規的制訂和監督執行,等等。
民主選舉是實現黨內民主的主要形式。民主選舉是民主制度的關鍵,是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行使民主權利和表達自己意志的重要形式。選舉是黨內民主的重要標誌,只有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拓寬黨內民主渠道,擴大黨員的知情權和參與權,真正落實黨員的表決權和選舉權,才能充分調動和發揮黨員的積極性,創造嚴肅認真、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這次十七大代表選舉,中央明確提出,選舉單位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進行正式選舉時,代表候選人一般應多於應選名額的15%,差額比例比十六大時增加了5個百分點,進一步擴大了選舉人的選擇範圍,在推薦提名階段也普遍做到了差額推薦,成為發展黨內民主的生動實踐。我們要以此為新的起點,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制度,體現普遍、平等、公開、秘密投票等原則,制訂並實行科學、有效、精細的選舉程式和選舉方法,積極推行差額選舉並強化選舉的功能,普遍推進黨內選舉。如:差額選舉各級黨委委員;黨員直接選舉最基層的黨委、黨總支和黨支部的委員、書記;擴大黨員或黨代表提名的候選人比例;建立健全候選人和黨員、黨代表的溝通表達渠道,支援和鼓勵候選人介紹自己和自己的承諾;等等。
黨內監督是實現黨內民主的重要保證。加強黨內監督,是黨內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實現形式,也是實現黨內民主的重要保證。這次十七大代表選舉,中央要求,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對象進行考察時,要實行考察預告;研究提出的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要在選舉單位範圍內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便於更加廣泛地聽取意見。這些保證和監督措施在以前都是沒有過的,產生了重大而積極的影響。我們要嚴格執行《黨內監督條例》,保障黨員的監督權。如:完善黨代會制度,擴大黨代表常任制試點,發揮黨代表的監督作用;改善紀委系統雙重領導體制,進一步增強紀委監督的有效性;加強黨內信訪工作,保障基層黨員的監督權等等。(來源:學習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