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請問蘇貞昌,這是公股還是私股管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24 08:37:08  


  中評社香港3月24日電/台視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賴國洲日前遭台“財政部”撤職。賴國洲原為土銀派駐台視的法人代表董事,再被董事會選為董事長。“財政部”二十二日改派土銀的法人代表,自然也就取消了賴先生的董事與董事長資格。本來,“財政部”作為公股主管機關,當然有權力改派法人代表。但是撤換賴國洲顯然與台視公股釋出案有關,所以也就應該將兩件事併同討論。 

  蘇貞昌日前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撤換賴國洲是因為賴董事長有“公私分際”的問題。“財政部”次長劉燈城則指出,賴國洲受讓日資股權,有可能影響競標者之投標出價意願,進而影響公股標售價格,是為其遭受撤換之主因。這些說辭冠冕堂皇,但經不經得起考驗卻有待檢視。

  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說,首先要言明,我門絕對支持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政策,當然也不贊成“台聯黨精神領袖的女婿”去持有、經營電子媒體。不過話說回來,台聯並不是執政黨、其精神領袖李登輝近來也沒有與當權派眉來眼去的曖昧,更沒有在諸次政爭之中曲意偏袒。從這個角度來看,台視將來的經營權若不宜賣給台聯黨的外戚,那就更不該交給曲意逢迎執政黨的媒體去經營。有些新聞從業者在“國務機要費”等司法案件中刻意維護掌權者,甚至配合捏造新聞,這樣的政商勾連當然更不符合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期待。若是今日政府以行政手段對付了賴國洲,日後再以私相授受的技倆轉賣給與民進黨友好之政商集團,那麼事後不論蘇貞昌再怎麼解釋,恐怕都無濟於事了。

  社論指出,其次,“財政部”聲色俱厲地處理賴國洲人事,其所持理由恐怕也沒有說服力。公股釋出是公股的事,日資賣股是日資的事。政府究竟有哪一條法律、準則禁止賴先生向外資買股票?如果法律有明文禁止,那就對賴董事長提起告訴;如果法律無明文,那又有什麼理由要求現任董事長不准在政府退出後繼逐董事長?假設賴董這樣的作為就是犯了“公私不分”的大忌,該予以撤職,請問當年兆豐金控鄭深池從官股代表改任民股董事長,算不算公私不分?去年六月,鄭深池又與中信辜家達成默契,聯手拿下過半董事席位,並再次獲選為最大官股金控的民股董事長,“財政部”當時為什麼不敢予以撤換?蘇貞昌有沒有對鄭深池講過一句重話?賴、鄭二人相比,賴國洲好歹自己出了大錢,鄭深池則是持股零星,兩人行徑輕重有別,但是下場卻截然不同。公股管理差別有如天壤,蘇院長難道不需要對人民給個交代?

  兆豐金控是去年的舊案,但緊接而來的,則是開發金控六月的董監改選。開發金董事長林誠一也是中國國際商銀的法人代表董事,據報載,其與蘇院長關係良好,且日前也已購入若干開發金持股。坊間研判,林董也有趁勢在六月份成為民股董事長的企圖心。集保中心交給董事長的股東名冊,是官股徵求委託書的最大法寶。萬一這董事長未將股東名冊原封送給官股,那就是百分之百的公私不分。總之,只要官股董事長意圖自立門戶,就有立場混淆的衝突。為什麼“行政院”只對賴國洲一人開刀,卻對鄭、林二人不聞不問?

  去年有兆豐金、現在有台視公司、下個月則有開發金控,“財政部”都要面對公股管理的問題。其實明眼人都知道,這些公股其實早就被民進黨黨政高層人士視為“私股”。和平相處時公股董事是酬庸給予的籌碼;翻臉時則是殺雞儆猴的工具;胡蘿蔔與棒子揮撤隨意,好不快活。報載撤換賴國洲的真正理由,一說是因為阿扁與阿輝交惡,而蘇貞昌遂以“打阿輝女婿”的方式向阿扁交心。另一說則是政院屬意由特定報紙集團接手,以便將來在大選時利於操作。其實不論是以上哪一種說法,都是公權力的墮落與公股管理的廢弛,對“行政院”都是個汙點。蘇院長將來有意二○○八,最好不要汲汲於小算小計。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這個月台視撤換董事長,大家記在心裡,下個月開發金控的問題,“行政院”又是什麼樣的面孔,屆時兩相比對,政治人物的心思也就無所遁形了。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